“加多寶改名,廣藥也不讓?”有“中國第一商標案”之稱的王老吉商標爭奪戰再度升級,加多寶與廣藥集團昨日再度在法庭上就改名廣告語的合法使用展開唇槍舌劍。在訴加多寶虛假宣傳案中,廣藥提出“訴中禁令”申請,因被申請人是加多寶和一家位于廣州市南沙區的商店,該申請被廣州市中院受理,昨日舉行了公開聽證。
庭審直擊
廣藥申請廣告語禁令
昨日聽證會引來了幾十名媒體記者前來旁聽,擠滿了旁聽過道。廣藥集團提出了兩點“訴中禁令“申請,一是立即禁止加多寶、經銷商南沙某商店在其廣告及產品包裝上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或“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廣告語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二,申請立即禁止上述兩者在其廣告宣傳及生產、銷售的涼茶產品上使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詞句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產生的侵犯廣藥集團王老吉注冊商標的其他行為。
廣藥集團方面稱,加多寶在商標爭奪戰落敗后,本來應該要遵循合同后義務,但卻仍為爭奪商標價值進行了兩階段的舉措。第一個階段大概在今年5月,在產品上一面寫“王老吉”,一面寫“加多寶”,使消費者產生困惑;第二階段,在雙面王老吉的情況下,打出了“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等廣告語。
廣藥集團認為,上述加多寶廣告語誤導消費者,讓消費者混淆加多寶和王老吉,產生“王老吉已經不復存在”以及“以前的王老吉就是現在的加多寶”的觀點。同時提出,加多寶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其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
加多寶要求駁回禁令
另一方面,加多寶否認曾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的廣告語,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是有,但只有在央視和各省市電視臺,并不違反《廣告法》和相關規定,且原告應到各電視臺所在地起訴。而產品上使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詞句與原告廣藥集團沒有關系。
加多寶律師認為,廣藥的“訴中禁令”申請書內事實不清、權利不明確,且案由不成立,請求法院駁回廣藥禁令請求。律師稱,作為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只有在商標法、著作權法和知識產權法領域使用這種禁令,在針對虛假宣傳案上還未有過先例。同時還表示,就廣藥提出惡意禁令的行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各方說法
廣藥:加多寶廣告語偷換概念
虛假宣傳案聽證會結束后,加多寶和廣藥分別召開了媒體溝通會。廣藥方面對媒體回應稱:王老吉本身既包含了商標,也包含了品牌和產品,加多寶在核心廣告語上一直宣傳“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是在“偷換概念”和忽略“基本事實”,拆分了商標、品牌和產品之間的對應關系。
“在企業這邊,王老吉是商標也是品牌,但在消費者心目中,王老吉對應的就是產品本身。今年5月和7月的法律文件已經確定王老吉商標權歸屬廣藥,而且現在紅罐涼茶的裝潢權歸屬法律上還沒有做出判決,加多寶就說紅罐涼茶已經改名加多寶,這是忽略基本事實,而且會誤讓消費者認為王老吉已經改名,我們認為這是不正當競爭。”廣藥集團副總經理倪依東對本報稱。
廣藥律師顧問、廣州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福傳也認為,改名就意味著原名不復存在已被新的名字替代。由于紅罐王老吉在全國銷量領先,加多寶的廣告語確實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王老吉已經不復存在,如市場再有王老吉出現會讓消費者誤認為是山寨或者假冒。但事實是王老吉商標已經被廣藥收回,而且推出了新的紅罐王老吉。
加多寶:廣藥申請禁令依據不足
加多寶昨日對信息時報記者表示,“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廣告宣傳語合法。國家統計局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布中心12月8日舉行了2012年前三季度中國飲料行業研究成果發布會,會上指出加多寶涼茶占據涼茶行業72.96%市場份額,加多寶涼茶銷量遙遙領先于第二名,因此,加多寶的廣告宣傳是客觀事實。此廣告已通過中國廣告協會審查并作出“可以播出”的認證意見。
加多寶代理律師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姚嵐對記者表示,關于訴中禁令,本案侵權事實不明確,不適用訴中禁令。她表示,在中國訴中禁令沒有明確規定,只是在商標法、專利法、著作中補充了一些條款,但虛假宣傳不屬于以上三部法律的調整范圍。在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如法院做出禁令裁定是否有“未審未判先執行”破壞法官中立主義原則和當事人地位平等的程序正義的嫌疑,應當審慎處理。
同時,加多寶查詢了廣藥集團的關聯企業中,唯一生產銷售王老吉商標紅色罐裝涼茶產品的大健康產業公司的經營范圍,至今尚無飲料生產和銷售資質,廣藥集團不是涼茶產品市場經營者,依法不具備紅罐涼茶產品不正當競爭糾紛主題資格。
加多寶相關人士還認為,廣藥一直抄襲加多寶的廣告創意、廣告語,以“貼身戰”的形式全盤照抄,試圖保持住與加多寶的關聯,保留住一定的消費者關注和市場份額。但這種戰略對于廣藥在涼茶這個品類上的經營很難長期湊效的。該人士表示,廣藥不斷起訴加多寶,是在制造事端,擾亂加多寶正常經營環境,對于涼茶行業的大發展是不利的。
業界:官司應不會影響加多寶
昨日,一位廣州著名飲料經銷商負責人陳先生對記者表示,通過冠名“中國好聲音”等,加多寶的品牌轉換工作已經做得較成功。這場官司對其品牌轉換不會造成什么影響。
上述說法得到了加多寶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的認可,他對記者表示,即使法院最后支持該禁令,加多寶不能使用這句廣告語,對加多寶也不會造成什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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