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金華某論壇上有一個帖子很火。有網友在雙龍南街和李漁路交叉路段看到,十幾個人騎著公共自行車進行商業宣傳,他們在車屁股上貼上用不干膠制作的宣傳標語,以車隊的形式吸引市民的眼球,大張旗鼓地做起了廣告。
帖子下面,網友的討論很激烈,“想借雞生蛋?”“這樣也行?占用公共資源打廣告,無語。”
請廣告公司策劃
騎公共自行車做宣傳
真有人用公共自行車做廣告嗎?記者聯系上了城管開發區分局副局長戴斌。
戴斌說,前段時間,橘子自行車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例行檢查時,發現雙龍南街和賓虹路有很多車子上貼了小廣告。
“因為這個片區屬于我們開發區管理范圍,接到反映之后,我們馬上著手調查。”戴斌說。
通過廣告宣傳單上的電話和地址,他們聯系上了龍騰建材市場,對方承認,自行車上的廣告是他們的商戶貼的,貼完后還騎著車子在市區轉了幾圈,活動結束后,忘了把廣告撕掉。
這個廣告創意是廣告公司幫忙策劃的,但具體是哪家廣告公司,他們不愿意透露。
“我們專門安排工作人員清理了公共自行車上的廣告。”戴斌說,在清理過程中,車身有一定的損傷,經過專業修理公司的賠償預估,他們對龍騰建材市場相關商戶進行了處罰,賠償了500元。
不允許占用公共資源做宣傳
但目前沒明確處罰規定
記者在現場調查發現,在蘭溪街北和世貿中心南兩個自行車站點,有幾輛自行車上都有貼過廣告的痕跡,盡管已經被撕掉,但還是可以看到些字樣,其中一輛車子的殘留廣告上,還寫著“零費用,輕松貸”。
商家能否用公共自行車做私人宣傳工具呢?
“占用公共資源做為宣傳工具,肯定是不允許的,但現在相關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的處罰規定。”城管服務中心主任張敏說,“如果車身遭到明顯損壞,我們會按照修理費用,照價賠償。”
張敏認為,騎行宣傳做廣告,影響他人出行,從原則上說,也是不道德的。
如果以后再出現這樣的情況,市民可以向城管熱線96310和88900000打電話反映,執法人員會及時進行處理制止。
在公共自行車上打廣告
要經過城管審批
公交車上也有車身廣告,那么,公共自行車上能打廣告么?
金華市橘子自行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經理阮新建說,廣告可以打,但是要經過城市管理執法局審批之后才行,需要走一套正規的流程。現在公共自行車的廣告經營權在城市建設投資管理部那里,有需要的商家可以跟他們聯系。
不過,阮新建也表示,像這種張貼小廣告的行為是絕對不可以的,騎著車子宣傳就更不行了。
“鑒于這次的事情,我們以后會更加嚴格管理自行車站點,并增加站點管理員的巡查頻率,一旦發現有小廣告,馬上清理。”阮新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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