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茅箭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認真落實上級部門督辦事項,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結合4月8日市“五創”辦(2014)7號督辦令,日前,該局成立專班,重點對茅箭轄區店名招牌、落地燈箱、橫條幅、電子顯示屏等戶外宣傳廣告進行了為期15天的專項整治,達到了預期效果。
通過采取宣傳與教育、自拆與強拆的治理措施,該局機動大隊對茅箭轄區的戶外宣傳廣告進行了“拉網式”清理、規范,共下達限期整改和拆除通知書208份,拆除破損、不符合標準的店名招牌130塊共648平方米,規范店名招牌49塊共296平方米,拆除過期無手續橫條幅103條,拆除過期無手續墻體廣告11處共1098平方米,拆除過期無手續布幔14處共369平方米,暫扣落地招牌103塊,規范“缺筆少字”霓虹燈96處,整治工作初顯成效。據悉,對于茅箭轄區的戶外宣傳廣告管理工作,該局將采取日常督查與夜間巡查方式,加大管理力度,促進十堰五城聯創工作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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