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10點,市民王先生撥打本報熱線電話2770000反映:有人正用吊車在東順河街安裝大型廣告牌。廣告牌橫跨道路,有一定的安全隱患。聽說安裝類似的廣告牌需經相關部門批準,不知他們有沒有審批手續?
記者郝晉核實報道:10點30分,根據王先生的報料,記者趕到東順河街與文會街交會處向南約50米處進行查看。
在現場,一輛長臂吊車停在一巷子與東順河街的交會處,路邊放著一個7米多長、1米多寬、厚約0.3米的長方體金屬箱。巷子沒有具體名稱,只在南側一間房屋的墻壁上發現一個牌子,上面有“1048巷”字樣。在巷子入口處和東順河街的西側人行道上,分別豎著碗口粗的鋼管,是施工人員準備用來承載金屬箱的支柱。
“我們接到市民的投訴后,很快趕了過來。這個正在安裝的廣告牌沒有相關審批手續,我們已經責令施工人員停止施工。”在現場執法的市城管執法支隊八大隊招牌廣告監管大隊工作人員李為民說,根據我市的相關要求,城市廣告的安裝、內容以及規格等均需要到市行政服務大廳進行審批,獲得許可后方能進行安裝。該廣告牌的安裝屬于違規行為,被責令停止施工。
安裝大型廣告牌的是巷子內的一家廠子。一名沒有透露姓名的男子稱,因巷子沒有具體名稱,經常有客戶打電話詢問廠子的具體位置。為方便客戶,他們想在巷子入口處安裝一個標志牌,但沒有提前進行審批。
“該廣告牌橫跨東順河街進行安裝,來往行人較多,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李為民說,這種廣告牌在此位置進行安裝,按照有關規定是不允許的。他特別提醒,在城區安裝各類廣告牌以及裝修門面,均要到市行政服務大廳進行審批。廣告牌的設置以及門面裝修,在內容、尺寸、材料、夜間亮化等方面均有明確規定。若市民發現有人違規安裝廣告牌,可撥打110通過城市聯動系統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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