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市桐山工商所對福建融創置業有限公司未經登記擅自發布戶外廣告的行為作出了處罰決定,限期十五日內補辦戶外廣告登記手續并處以罰款人民幣8000元。
據了解,福鼎市桐山工商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福鼎市桐山巷樓里62號外墻上有一幅戶外廣告,廣告內容為“融創尊品、名校為鄰、一步繁華,桐城中央70-120平方米臻品美宅即將上市”,廣告牌上未標注工商登記號。隨后執法人員聯系了福建融創置業有限公司,融創公司表示其發布戶外廣告未到工商部門登記。
房產公司未經登記擅自發布戶外廣告的行為違反了《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依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限期十五日內補辦戶外廣告登記手續并處以罰款人民幣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