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移動廣告平臺InMobi宣布進行一次產品升級,推出“Miip”廣告發現平臺。現階段,InMobi試圖做兩件事:一是以發現驅動的形式為主,幫助用戶尋找合適的商品,二是將商戶和開發者投入在廣告方面的資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在完成這兩件事的過程中,同時解決開發者流量變現的問題。
InMobi官方提供的數據顯示,InMobi目前已經覆蓋全球超過200個國家和地區,在全球覆蓋人群超過10億。在InMobi目前已完成的4輪融資中,其融資總金額2.15億美元。
個性化內容導流
在InMobi大中華區總經理楊娟的設想中,用戶在搭載Miip的應用內發現自己喜愛的商品,這一過程將和傳統的廣告展示和推廣有著極為不同的體驗:Miip關注的是用戶的“情感曲線”,即在廣告展示中發現用戶的購買傾向,同時這一數據在InMobi看來也是有價值的。
楊娟認為,盡管全球廣告市場容量達到了6000億美元,但“用戶并不喜歡廣告”。現在,InMobi想要解決這一問題。
在InMobi的官方描述中,個性化是此次新推出的Miip平臺的關鍵詞:基于用戶的喜好和需求分析,向其推薦用戶可能喜愛的商品。InMobi也希望能夠幫助各種App實現流量的變現:在不同類型的App中,InMobi將根據不同的使用場景來向用戶推薦對應的商品。
在InMobi全球CEO兼創始人Naveen Tewari眼中,InMobi和傳統廣告平臺最大的差異在于,其思考時所站的角度不同。他表示,通過發現平臺Miip購買東西的體驗像是逛街購物。在采訪中,楊娟則向記者反復強調,未來InMobi技術所能帶來的是基于各種App的“櫥窗購物體驗”。
那么,Miip未來的流量將占據InMobi總平臺的多少份額?Naveen的回答是,“18個月之內miip會給我們帶來至少10億美金的收入。”
事實上,在以往InMobi服務的對象中,幫助開發者變現是其一項主要的功能之一。但公司和電商平臺的對接相對較少,如今InMobi想要擴大這一比例:更多的與電商平臺進行合作,即將實物賣給消費者,并從中獲得分成。
在數據交換方面。Miip平臺將和App的開發者交換部分的消費者使用數據,例如你經常使用一個運動類App進行跑步,那么Miip將有可能在第二天為你推薦來自天貓商城某商家的運動鞋。
Naveen也意識到,在對展示商品進行選擇時,必須非常謹慎,否則極有可能傷害Miip作為廣告平臺的聲譽。另外,推出Miip此舉無疑將用戶的更多數據交給了廣告商,其中是否會涉及用戶個人隱私?這或將是InMobi未來的產品形態將遇到的拷問之一。
移動廣告變現新模式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Naveen發現用戶的購買和消費習慣也隨之發生改變,Naveen的判斷是,現階段用戶在網上購買東西時,做出決策的速度相較以前更快。Naveen希望InMobi能夠抓住這一機遇。
據印度當地媒體indiatimes在8月17日的報道,亞馬遜印度和InMobi在上周簽署了合作協議:后者將幫助亞馬遜在印度通過其廣告網絡系統來銷售商品。此外在印度市場,InMobi還與得到阿里巴巴投資的支付工具Paytm達成合作,兩家公司高管表示在未來一年該項合作有望增加160億至320億盧比(約合人民幣15.67億元至31.34億元)。
InMobi現階段的合作伙伴還包括聯合利華以及三星。上個月,InMobi宣布將與三星合作投放廣告,此舉將幫助InMobi覆蓋6.5億臺設備。InMobi方面還宣布支付寶也加入了其合作陣營:Miip發現平臺將和支付寶對接,即當用戶在平臺上看到廣告,點擊購買即可直接在原App內實現支付,而無需跳轉。此外,去年年底InMobi同百度糯米接洽并達成合作。
InMobi為何能頻頻牽手巨頭?Naveen給出的回答是,隨著行業發展,移動廣告技術本身和形式正在變得越來越復雜,巨頭們均有各自擅長的領域,而移動廣告領域無疑是InMobi最為擅長的領域。此外InMobi以獨立移動廣告平臺形式存在,也給予了其能牽手各家互聯網企業的機會。
和開發者、第三方商家進行收入分成方面,Naveen稱,InMobi依次和商家以及開發者進行分成,另外,當收入達到一定金額,InMobi方面和商家還將進行分成,至于具體的分成規則,Naveen并未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楊娟此前曾表示,InMobi平臺上,廣告收入與開發者將按照三七分成。
據了解,InMobi在截至去年12月底的一個季度首次實現了盈利。事實上,各大互聯網巨頭從廣告中獲得的收入,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均不斷攀升:谷歌的廣告年收入在2014年達到了59億美元,Facebook來自廣告業務的年收入為15億美元:這一數字在2007年僅為1.53億元。
Naveen透露,未來一段時間InMobi還將陸續推出新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