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書法班招生”,虎踞北路4號側面墻上,一則小廣告進入城管執法人員的眼中。為了提升廣告的“成活率”,一些小廣告牌越掛越高。昨天上午,鼓樓區寧海路城管利用自制加長的鏟刀,成功將違規張貼在近5米高墻面上的一個小廣告牌清除。
據了解,鼓樓區寧海路城管中隊的執法人員在巡查到虎踞北路4號時發現,一處“野廣告”貼在了4米多高的門頭側面墻上,廣告內容是一畫室關于“美術、書法”的招生廣告。執法人員當即進行拍照取證,并且決定立即清理。由于該廣告的高度較高,難以清理,于是執法人員想出了一個辦法,找來一根長木棍,然后將鏟刀綁在木棍一頭,自制了加長的鏟刀,將高高在上的“野廣告”清除。執法人員表示,擅自張貼廣告牌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根據《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并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四)在建筑物、公共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隨意懸掛、張貼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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