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到底:《5萬保上星光大道 一年沒上去》新聞閃回:交5萬元,包過兩關,能上央視《星光大道》,讓懷揣明星夢想的小海(化名)掏出5萬元,可一年過去了,他還是沒有登上《星光大道》的舞臺。收錢的沈陽新華金翼文化傳媒公司稱,錢已經給了導演;導演說,根本沒拿過錢;《星光大道》制片方說,壓根沒聽過這公司,是虛假宣傳。
昨日上午,小海說,前段時間,他又聯系了沈陽新華金翼文化傳媒公司,公司的負責人在他交的5萬元“收據”上補充說明,如果在2012年5月31日之前,小海還是上不去《星光大道》,就如數返回5萬元現金。“我現在就等到5月31日,如果還是上不去的話,我就會起訴沈陽新華金翼文化傳媒公司。 ”小海說。
昨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沈陽新華金翼文化傳媒公司,該公司的辦公室內依然沒有負責人在場。記者第三次撥打該公司負責人的電話,對方堅稱,“我們公司跟《星光大道》欄目組是合作關系,有《星光大道》欄目組的授權,小海交的5萬元錢就是培訓費,不是登臺費。 ”
對于小海提供出來的5萬元錢“收據”一事,對方表示,那都是小海自己弄的,是假的。當記者表示要看一下《星光大道》欄目組的授權時,對方稱自己仍在海南,隨即掛斷電話。
隨后,記者與《星光大道》報名咨詢組取得了聯系,欄目組工作人員表示,“《星光大道》沒有授權沈陽新華金翼文化傳媒公司,欄目組只是在沈陽舉辦海選時,與沈陽新華金翼文化傳媒公司有過短暫的合作關系,但是海選結束后,就再無任何關系了。”
欄目組工作人員強調,《星光大道》沒有在任何省市設置海選組委會,正規的報名途徑只能是在中央電視臺《星光大道》網站上進行報名,報名人員將自己的才藝錄成視頻寄給《星光大道》欄目組,通過后,將會有工作人員與參賽者進行電話聯系。
昨日,沈陽市工商局和平分局南市場工商所開始對沈陽新華金翼文化傳媒公司進行調查,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司注冊地點與經營地點不符,如果存在報紙上所說的宣傳問題,工商部門將根據相關法律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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