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標識導向系統能讓我有如此深切的感受?
人,為什么需要信息?
從生理學角度看,如果沒有信息,人類便不能判斷,從而無法行動。
每個人在行動之前都要經過接受信息,進行認知、判斷,然后行動這一過程。比如在通道中行走時,一般要掌握地面、墻壁、屋頂和照明設備等構成的空間情況的視覺信息,一面確認安全和方向,一面行進。一旦感到這條路不知通向何處時,就會產生迷失感。這就是人類活動的特性。
人,通常需要什么樣的信息?
空間本身傳達的信息是否就能滿足人的活動需求呢?
一般來說,人接受的信息可分為“意義”信息和“形象”信息兩大類。
意義信息是指,說明事物的名稱、事物狀況及空間的概念這一類可以轉換成語言的信息,可以用“明白”或“不明白”來判斷。
形象信息是指,印象、感覺、氣氛、情緒等難以用簡單的語言表達的信息,可以用“感覺到”或“感覺不到”來判斷。
安裝標識前只能獲得空間給予我們的視覺感受,而無法判明這個區域的功能;當停車場標識設置后,司機們立刻就會清楚車輛停放的位置。
由此可知,空間本身所傳達的信息偏重于形象,標識、標牌、霓虹燈、廣告牌、燈箱制作、戶外廣告、亞克力若沒有額外附加的意義信息,就不會了解其名稱、用途和使用方法等空間意義。
那么,什么樣的意義信息才能滿足人的活動要求呢?
首先,準確而易識別應該是最基本的要求;
其次,就“移動”而言,起碼要知道“現在的位置”、“目的地位置”、“達到目標設施的路徑”。
在長距離移動過程中,目標設施不斷變換,人們進而會有了解最短路徑的需求;
第三,就“*作”而言,需要知道“*作條件”和“*作方法”。如在*作自動售票機時,需要知道到目的地的票價是多少、應將硬幣投進哪里等等;
最后,就“行為”而言,需要知道“可以行為的場所和時間”、“其他的使用條件”等規定、要求或說明。
如,乘車時發車站臺在哪里,上廁所時是否要付費等,沒有這些信息,行為就不能順利實現。
人,如何獲取信息?
現實生活中,為非特定多數人群使用公共設施提供信息的問題,迄今還極少作為正式研究對象而引起規劃方、設計方的關注。
而隨著當今眾多的都市設施日益綜合化和大型化,大多數使用者置身其間,不借助信息提示,幾乎已經寸步難行。
顯然,信息已經成為連接使用者和設施的唯一渠道。